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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华泰龙南部采剥工程(2024-2025 年度)柴油采 购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4-04-30

(招标编号:2024ZJJS-JZCG(JMCBXM)-26)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华泰龙南部采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甲玛铜多金属矿南部露天生产期采剥工程(2024-2025 年度),采剥总工 程量预计约 1152 万 m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5 年度)柴油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5 年度)柴油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 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代理商)。

2.许可和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 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 协议复印件);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须在招标单位项目现场(或附近 20 公里范围内)设置至少 200 吨储油设施,储油设施必须经过当地政府、项目业主同时批准, 手续齐全,中标单位负责储 油设施建设审批、运营管理等。若中标单位未能按要求设立储油设施,视为中标单位违约, 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提供符合 GB19147- 2016 标准及国家和行业其他现行标准、规范要求且能达到招标人生产用油需求的生产商。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 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连续 3 年无亏损、具备投标包 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3 年 1 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 1 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每年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 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不 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发票开具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储存、 加油等全部费用)。

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 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金建设西藏华泰龙采剥工程项目部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金建设西藏华泰龙采剥工程项目部会议室

七、其他

此公告在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官网(www.ngec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 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甲玛铜多金属矿南部露天生产期采剥工程(2024-2025 年度),采剥总工 程量预计约 1152 万 m³所需柴油量采购,柴油总用量约 11920 吨。投标人负责提供加油车、 储油设备、加油设备设施等能满足招标人正常生产需求柴油的各项条件。协助招标人办理安 全员、加油员、加油车司机的政府要求所需相关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加油车司机、加油员 和安全员由招标人配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距拉萨市区 68km,距墨竹工卡县城 7km。 质量验收标准:符合 GB19147-2016 标准及国家和行业其他现行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实际开工时间为准,结 束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甲方保留合理调整工期的权利。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 1000 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9:00-2024 年 5 月 4 日 17:00,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 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名称,收取标书费 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开户名: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慧忠里支行

银行账号:0110 0077 01

开户行号:301100000769

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回执扫描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 位联系人邮箱 jzcg@ngecc.com。。招标人收到付款回执扫描件及报名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 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 17:00 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从投标人企业对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单据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开户名: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慧忠里支行

银行账号:0110 0077 01 开户行号:30110000076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中金建设西藏华泰龙采剥工程项目部会议室

联 系 人:孙先生(13671320208)、胡先生(18092232936) 电    话:13671320208

电子邮件:jzcg@nge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