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西藏华泰龙采剥项目新能源29座客车(通勤用车)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新能源29座客车(通勤用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2. 招标项目名称:西藏华泰龙采剥项目新能源29座客车(通勤用车)采购。
3. 招标编号:2024ZJJS-XZFGS-05CG
4.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西藏华泰龙施工现场。
5.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供应完成。
6.招标范围:2辆新能源29座客车(通勤用车)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是车辆采购招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一个中标价、择优选择一个中标人。对于以上招标范围,招标人有随时增减的权利,风险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的生产商或有授权的经销商(不限区域),可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企业市场行为规范,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公司股东及领导班子与中国黄金集团(含下属单位)范围内各级管理人员无直系亲属;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特殊资格要求
1.拟投标车辆:所提供产品必须为工信部车辆申报产品。
2.车辆配置应满足《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标准,配置行车记录仪及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4日15:00止。
2.获取方式:凡达到条件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及要求: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标书费购买回执、经销商授权证明(不限区域)、无直系亲属承诺书、不良行为记录说明、“信用中国”截图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zjjshtlcbxm123@163.com报名(注:1.邮件主题格式:西藏华泰龙采剥项目新能源29座客车(通勤用车)采购报名,2.邮件正文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标书费要求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备注:西藏华泰龙采剥项目新能源29座客车(通勤用车)采购标书款,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回执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付款回执扫描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注:报名费(购买招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公对公转出且在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5.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康昂东路支行
银行账户:2598 0001 0400 5234 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方式
此公告在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官网(www.ngecc.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招标地址:中金建设西藏华泰龙矿业项目部会议室
联 系 人:凤女士/安先生
电 话:18681839257 / 15339004003
电子邮件:zjjshtlcbxm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