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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体育馆项目场地专用照明系统采购安装招标

来源:中国黄金 时间:2017-04-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体育馆场地专用照明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业主为四平市体育局,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厂家或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吉林省四平市东南生态新城,南邻紫气大道,北邻南四纬路,东邻东盛大街,西邻铁路。
招标范围:四平市体育馆场地专用照明系统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2017ZJJS-TYG-CLZB-03号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在同类产品中有一定市场占有率且注册资金在贰仟万元(生产厂家提供)以上或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壹佰万元以上)均可申请参加。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报名的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通过国家3c认证,具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生产制造安装检测、供应配电设备的能力及设备产品介绍、样本、业绩等;
(2)参加投标者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该资料需经过年检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简介、售后承诺、企业商业信誉证明文件、产品的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证明、产品在大型工程项目中使用情况说明、近三年的年销售额及纳税证明材料、生产资质证明、灯具的产品介绍,样品、业绩;
(3)投标人应为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法人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参加投标者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近三年内(2014年3月10日-2017年3月10日)投标人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合同;
(5)近三年(2013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财务报表未出的提供2013年-2015年);
(6)在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记录(检察院开具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资格预审时间:
资格预审时间为开标前三日,请申请人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一份、电子版一份),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5.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4个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申请报名者,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该资料须经过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04月26日至2017年04月29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吉林省四平市体育馆项目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2000元/份);
7.开标日期、时间、地点:
日期、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09时30分
地点:四平市体育馆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体育馆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赵昆山
联系电话:1859188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