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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临建及临时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3-09-07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临建及临时道路工程,项目业主为寿县寿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临建及临时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临建及临时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已经我公司招标领导组批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文件编号:2023ZJJS-CHJM-ZYZB-03号

2.2 招标范围:按甲方提供的临建及临时道路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其它有关规定的内容施工等,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程建设地点及概况为:

本项目寿县城南新区隐贤路南侧,通淝路东侧,安丰路北侧,众兴路西侧。项目占地面积约87840.2m2。本次招标为临建及临时道路工程。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现场水、电、路已开通,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建筑劳务资质;

3.2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证书;

3.3企业市场行为规范、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

3.4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限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分,下午14 :3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备注: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临建及临时道路工程标书费。付款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chjm2023_01@163.com。招标人收到付款凭证扫描件后,将招标文件回复至投标人邮箱内。

4.2 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的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银行账户: 3208 9999 1013 0023 88248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上元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方式

此公告在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官网(www.ngecc.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尚书苑7号楼2单元905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949680295

招标人收到付款凭证扫描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